来源:兰溪新闻网2020年11月10日
本网讯(记者 姜一峰 通讯员 何 倩)“老倪,你家的绿桶内咋还混入了硬纸板,蓝色桶的是分对啦。”近日,柏社乡下蒋坞村联村干部傅建晗下村检查垃圾分类时,发现有一党员户未分好垃圾,于是他耐心地向该户党员讲解。
“按照垃圾分类‘三色’执法步骤,你户已是第三次垃圾分类不正确,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行为已经违反了《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我们将按照该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你做出当场处罚的决定,这是我局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你在回执上签字。”兰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柏社中队的执法队员边说边将手中的白色罚单提交给当事人倪先生。“这位同志,能不能不处罚,我立马改正,我就是存有侥幸心理,没想到就被你们开了罚单,保证下次不再犯。”倪先生连忙向执法队员解释。 据了解,柏社乡人民政府为进一步提高农户垃圾分类正确率,利用“党建+”引领各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并通过党员联系户发散性辐射到各自联系的农户家中,确保农村垃圾分类工作迈向新台阶。该乡不仅通过柏社红色宣讲团在各村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讲,还邀请柏社中队下村对各村党员户开展垃圾分类“三色执法+垃圾分类”。该中队依照《金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 据柏社中队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中队下村开展党员垃圾分类入户检查30余次,对党员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共计处罚5起。处罚动真格,垃圾分类才能更“认真”。处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充分贯彻“721工作法”理念,让农户垃圾分类日日有进步,月月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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