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兰溪新闻网(记者 徐正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带将受到处罚。从11月11日开始,高速交警将在全省高速公路各出入口、服务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查未系安全带违法行为。
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0元,记2分;乘客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对违法当事人将罚款50元。可以说查处力度前所未有,“专治”各种上车不系安全带行为。
据浙江高速交警数据显示,近5年来,辖区发生的亡人事故中,涉及未按规定系安全带而加重后果的达94起,造成120人死亡,起数、人数分别占亡人事故总量的7.72%、8.56%,其中含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6起,共死亡25人,令人痛惜。而在金华辖区六条高速范围,同样有涉及未系安全带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司乘人员,上车就要牢记十三字要诀:“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系。”上车系安全带,是保证自身安全的重要事项。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一旦发生碰撞、紧急制动或者侧翻时,安全带能将司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降低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能保命。